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8]19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5-5
实施时间: 2008-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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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红十字会:
  你会《关于申请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闽工赈[2008]5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07]3450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党政机关培训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7]229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卫生救护培训收费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你会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可收取培训费,其收费标准为137元/人、期(其中;培训费77元、考试费50元、教材费10元),培训时间14课时。
  二、你会对在校学生、城市居民和农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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