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相关交通运输价格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08]28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7-4
实施时间: 2008-7-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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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相关交通运输价格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43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即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运价监测工作,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就该项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运价监测工作是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国成品油价格调整后,道路汽车客运和货运运价变化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各设区市物价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运价监测工作。
  二、运价监测工作由省物价局统一布置,各设区市物价局应按照《通知》要求的监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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