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成本监审[委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成[2008]31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7-25
实施时间: 2008-7-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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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905号)和我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福建省物价局等九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闽价服[2008]232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省旅游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拟将部分国家级旅游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委托给属地设区市物价局进行成本监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监审对象
  福州、宁德、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等八个设区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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