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8]3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8-6
实施时间: 2008-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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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广播电视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闽广函[2008]119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39号)规定,根据执行以来考试成本费用的收支情况,经研究,现就重新核定我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复函如下:
  一、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每科70元,考试科目为三科。
  二、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每科70元,考试科目为四科(含口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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