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8]36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8-15
实施时间: 2008-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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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促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目前的实际,考虑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过程中成本费用增加的因素,经研究,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分别为:高级每人550元、中级每人450元、初级每人300元;评审对象需进行论著鉴定的,可另加收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
  二、本通知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2000年7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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