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13]16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22
实施时间: 2013-7-2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4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粤地税函〔2013〕620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中心)要结合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省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税系统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地税函〔2013〕122号)的要求,切实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加强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