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14]5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5-20
实施时间: 2014-5-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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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国税局,顺德区财税局,横琴新区地税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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