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水[2013]1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2-22
实施时间: 2013-2-22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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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水务局、财政局、物价局、经贸主管部门、外经贸主管部门、地税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堤围防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粤府办[2009]2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地税局《关于加强堤围防护费收费标准管理等问题的通知》(粤价〔2009〕2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批发”企业征收管理问题
  (一)“专业批发”企业认定标准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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