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发布《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5-8
实施时间: 2014-6-1
失效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消费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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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工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
  2.商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
  3.服务业企业增值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
  4.取消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缴纳申请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4年5月8日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缴纳
  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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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