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南平市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后相关用电企业执行过渡电价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08]49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12-19
实施时间: 2008-12-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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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建瓯市三星化工有限公司过渡期电价的请示》(南政价[2008]204号)和《关于要求核定建瓯市水源精密铸钢厂过渡期电价的请示》(南政价[2008]20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和直供电工作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清理违规供电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整电[2007]1号)精神和《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南平市清理违规供电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实施方案的批复》(闽经贸能源[2008]734号)意见,结合南平市供电营业区与直供电清理整顿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瓯市三星化工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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