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收费单位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9]8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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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收费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福建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对省属收费单位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审验(以下简称收费年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凡2008年12月31日前在福建省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的在榕省属部门和单位,以及中央、外省(市)驻榕收费单位,均为此次收费年审对象。
  二、审验时间、地点:收费审验从2008年4月14日开始至4月29日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地点为省财政厅六楼。有关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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