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综[2009]13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4-8
实施时间: 2009-4-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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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今年五月一日,是《价格法》和《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一周年的纪念日。今年的宣传活动要以价格工作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为主题,通过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价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治价水平,各级价格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精心组织纪念《价格法》实施十一周年宣传活动,现将纪念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集中时间,精心组织纪念宣传活动。各级价格部门要高度重视,由一位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各项纪念宣传活动,抓早抓实各项准备工作。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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