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31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5-11-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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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方便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领用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专用发票领用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专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专用发票实行限量供应制度。
  二、对已具备专用发票领用资格的纳税人办理下列专用发票领用事项时,无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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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管理的公告》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管理的公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
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11-13
实施时间:201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