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堤围防护费停征问题的函
发文文号: 穗财函[2014]235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10-31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5452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广州市地税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停征我市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财综[2014]195号),我市堤围防护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停征。停征起始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如所属期为2015年1月1日之前,仍应继续征收。
  专此函达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31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