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房[2009]22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5-31
实施时间: 2009-6-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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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建计函[2009]2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08]450号)规定,现就我省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问题函复如下:
  一、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基础考试(客观题,考试科目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为每人每科85元(含上交住房城乡建设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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