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免征部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2014]6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0-30
实施时间: 2014-10-1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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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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