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沪港通业务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11-10
实施时间: 2014-11-17
法规类型: 上市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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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上市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的规定,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上证380指数成份股,以及沪港两地同时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H公司”)发行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A股,除ST及*ST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和B股等股票外,原则上将成为沪股通股票。为保障沪港通业务顺利实施,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沪股通股票发行人(以下简称“沪股通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沪股通公司应当关注沪港通业务开通所带来的变化和影响。沪港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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