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综[2009]34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9-10
实施时间: 2009-9-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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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全面落实《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9]5号),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我省价格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各地价格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责任机制,切实把落实《意见》抓紧抓好;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落实《意见》的具体工作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意见》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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