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检[2009]35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9-18
实施时间: 2009-9-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2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务必要贯彻落实好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当前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水平和变动情况的监测,及时报告可能引发市场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二是组织与群众假期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召开提醒告诫会,宣传价格法规、通报案例,引导自律。三是开展节前市场价格巡查工作,对容易引发价格矛盾或纠纷的行业价格收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安排好假日期间重点抽查工作,并确保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五是落实报告请示制度,假日期间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各地在国庆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