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9]36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9-29
实施时间: 2009-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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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调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三级笔译翻译收费标准的函》(闽人函[2009]37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5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整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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