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09]45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12-22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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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盐业公司、省内各盐场(厂)、各设区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094号),现就我省食盐出厂(场)价格调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食盐出厂(场)含税价格每吨提高80元,同时压缩加碘和包装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水平和各盐种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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