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合同鉴证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02]21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10-29
实施时间: 2002-10-29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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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合同鉴证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合同鉴证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鲁价费发[2002]183号
  2002年7月21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计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合同鉴证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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