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转发省物价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空白凭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02]20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9-27
实施时间: 2002-9-27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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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
  现将省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空白凭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2]1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物价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空白凭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2]174号 2002年7月30日
  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
  你行《关于调整我行部分对外供应空白凭证价格的请示》(建鲁发[2002]48号)收悉。
  根据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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