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公告2007年第7号
发文文号: 上海海关公告2007年第7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07-5-21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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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对海运出口集装箱货物的管理,推动物流信息电子化进程,逐步实现进出口货物无纸化放行,我关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对海运出口集装箱货物实行纸面放行凭证与电子放行信息“双放行信息”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双放行信息”管理模式的适用范围,目前仅限于在上海本地申报且从上海口岸出境的海运集装箱货物,今后将视情推广到所有出口货物。
  二、安排装船出运前,港务部门应严格核对纸面放行凭证与电子放行信息中船名、航次、提运单号及集装箱号等数据的一致性,数据不一致的货物一律不得安排装船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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