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公告2006年第15号
发文文号: 上海海关公告2006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06-8-2
实施时间: 2006-8-5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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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加快上海口岸电子通关改革进程,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上海海关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为基础,结合上海口岸实际,汇编了《上海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引导进出口企业规范申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8月5日起,企业填制进出口报关单、申领《征免税证明》及“加工贸易手册”时,可查询《指引》,并按《指引》要求向海关正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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