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公告2006年第12号
发文文号: 上海海关公告2006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06-6-13
实施时间: 2006-7-1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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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大无纸通关的推广力度,方便上海关区注册企业申请办理无纸通关备案手续,自2006年7月1日起,上海关区注册企业可按以下要求办理无纸通关备案申请手续:
  一、申请企业资格
  申请办理无纸通关的企业应是已在上海海关注册登记备案,并获得《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进出口自理报关企业。
  其中,《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应已通过海关年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二、办理作业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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