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3]106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3-9-15
实施时间: 2003-9-15
失效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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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重组改制中不良资产核销涉及的税务问题的请示》(人保发[2003]202号)。经研究,现对该公司重组改制中呆帐损失的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国务院已批准该公司重组改制并在香港上市的方案,同时该公司还是实行汇总纳税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根据《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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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