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青岛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转发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02]17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8-9
实施时间: 2002-8-9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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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物价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支行:
  现将省物价局、省信息产业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转发国家计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1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青岛市集成电路(IC)卡应用管理办公室是本市IC卡应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非银行卡发行应用的登记、审批、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
  二、全国、全省行业性IC卡在本市的发行应用,承办单位应到青岛市集成电路(IC)卡应用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地区性IC卡在我市的发行应用,发卡单位应到青岛市集成电路(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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