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储备和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4-24
实施时间: 2014-4-24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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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金融办: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具有准入门槛低、挂牌成本小、融资方式多等优势,有利于中小微企业树立品牌,改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价值,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企业治理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全省“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储备和培育工作进展缓慢且不平衡。因此,特就如何做好“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储备和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新三板&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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