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02]9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4-19
实施时间: 2002-4-19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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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30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经市政府同意,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在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出台前,省通知中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均一律停止执行。
  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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