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一期]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11-6
实施时间: 2014-11-6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一期)将于2014年11月17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69”,证券简称为“上海1101”,是2011年11月16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3.1元。
  二、本所从2014年11月7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