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0]45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2-14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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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请求核定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人函[2010]45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69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08〕4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试成本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核定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是助理广告师客观题科目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实务》,每人每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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