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0]47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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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交通运输厅,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204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收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高速公路封闭运行等特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速公路清障工作统一由高速公路公司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高速公路路政及清障队伍承担,当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或高速公路清障(吊车)力量不足时,可以委托社会救援机构参与吊车,吊车费用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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