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供水终端水价制度和计价方式改革促进节约用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11]40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10-23
实施时间: 2011-10-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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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经贸委(经委、经贸局)、水利局、建设局:
  自《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推进水价综合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5]136号)下发以来,我省城市供水实行终端水价制度和计价方式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进展不快。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1〕1号)提出的“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城市供水终端水价制度和计价方式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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