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屋登记信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2]15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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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房屋登记信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榕价房[201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屋登记信息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闽价房〔2010〕32号)中所规定的房屋登记信息服务费,主要是提供房屋登记簿相关信息查询和复制而收取的费用。鉴于房屋登记簿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范畴,因此拟在今年重新规范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时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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