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代理服务费试行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2]19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5-11
实施时间: 2012-5-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6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收费标准的函》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你单位所属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为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作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接受委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代理服务,该项服务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
  二、根据《价格法》、《福建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核定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份110元,该收费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按规定收取的国(境)外学历学......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