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国税局陕西省地税局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财函[2014]1626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1-4
实施时间: 2014-11-4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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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上报装备制造业企业2013年税收列支返还有关情况的通知》(陕财办企[2014]1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省上《通知》规定列入享受优惠政策名单的企业2013年上缴入库(扣除退税后)的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我市与区县(开发区)列支部分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市与区县(开发区)财政分别承担。由市财政将市与区县(开发区)列支部分统一拨付企业,年终在财力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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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陕财办企〔2014〕115号.docx    
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