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国税局陕西省地税局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市财发[2012]535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6-21
实施时间: 2012-6-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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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预[2011]207号)和《关于上报装备制造业企业2011年税收列支返还有关情况的通知》(陕财办企[2012]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通知》规定列入享受优惠政策名单的企业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上缴入库(扣除退税后)的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我市市与区县(开发区)列支部分按照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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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