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4]32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0-20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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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重点领域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2013]31号)精神,我局对2012年公布的《福建省中介服务定价项目目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与现行体制机制相结合的中介服务收费动态管理机制。《福建省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以下简称《中介目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并向社会公布。对中介机构从事《中介目录》以外的服务项目,需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可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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