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2-28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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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我们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几年来的实际情况,对暂行办法进行了部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28日
  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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