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舟山市国家税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舟山市国家税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舟山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0-16
实施时间: 2014-10-16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舟山
阅读人次: 233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阶段的要求,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废止。现予以发布。
  1.舟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水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税负定期通报预警制度》的通知(舟国税流[2009]17号全文废止);
  2.舟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水产品加工企业收购价格比对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舟国税流[2009]18号全文废止);
  3.舟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短信税务通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