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及其他涉税事项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2014]11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0-29
实施时间: 2014-10-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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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等财产行为税九个税种的管理,现就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及其它涉税事项办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纳税人需提交的上述税种申报资料,统一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规定执行,以往规定中与《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有冲突的条款内容一律停止执行。
  二、对上述税种纳税申报及其他涉税事项的办理时限,凡县级税务机关可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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