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行政审批方式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办发[2014]8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9-22
实施时间: 2014-9-22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6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行政审批方式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9月22日
  天津市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行政审批方式实施办法
  市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