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函[2014]160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0-31
实施时间: 2014-12-1
失效时间: 2015-10-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229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今年8月1日起,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已从1470元提高到1650元。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杭政函[2015]150号
发文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5-11-16
实施时间:201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