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等九只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11-3
实施时间: 2014-11-3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05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2005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2006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2007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2012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2012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十期)、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二期)将于2014年11月17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504”,证券简称为“国债0504”,是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