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婚姻法
发文文号: 主席令第9届第51号
发文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时间: 2001-4-28
实施时间: 2001-4-28
法规类型: 国家基本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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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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