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学习贯彻《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司[2014]26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10-15
实施时间: 2014-10-15
法规类型: 司法鉴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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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各司法鉴定机构:
  2014年9月26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省司法鉴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步入了一个新阶段,对于推动我省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保障司法公正,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是根据《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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