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鲁政办字[2014]4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0-23
实施时间: 2014-10-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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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同时,我省是地震灾害多发省份之一,存在着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面临着潜在的地震灾害风险。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全省农村民居抗震性能得到一定提高。但是,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相对薄弱;规范农村民居建设的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农民建房的防震减灾意识还不高,未采取抗震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发生大的破坏性地震,可能造成农村民居倒塌破坏,带来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消除农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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