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温政办[2014]127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0-23
实施时间: 2014-10-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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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
  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推动和规范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根据《浙江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浙委办[2014]49号)、《温州市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工作总体方案》(温政办[2013]170号)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向社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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