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求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函[2013]8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5-7
实施时间: 2013-5-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8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